日本位於亞洲大陸東北岸外側,主要由本州、四國、九州、北海道四大島構成,呈弧狀分布,南北細長,綿延約3,000公里。
關於日本
位於亞洲大陸東北岸外側,主要由本州、四國、九州、北海道四大島構成,呈弧狀分布,南北細長,綿延約3,000公里。
官方名稱: 日本
人口數目: 約1億2,641萬
土地面積: 38萬平方公里
首都: 東京都
政治制度:君主立憲制、三權分立制
通用貨幣: 日圓(YEN)
官方語言: 日語
時差:快1小時
教育制度
日本學校的教育制度分為小學六年、中學三年、高等學校三年、大學四年,另外,研究所修士課程二年、博士課程三年(等於碩士和博士班),此外,高等學校畢業之可升入短期大學教育二年或三年,還有其他教育機構,包括各種專修學校等等。
日本的學校始於4月、隔年3月結束,因此基本上是4月入學。大學及研究所也有施行秋季入學制(9月或10月入學)的學校。大部分的課程分爲前期(4月~9月)及後期(10月~3月)的兩學期制。
有關寒暑假,一般每年有三個假期, 分別爲暑假(7月下旬~9月上旬)、寒假(12月下旬~1月上旬)、春假 (2月~3月)。
住宿選擇
赴日學生中,住宿問題為大部份學生最不安的部份,因為外國人在日本租公寓困難很多,如一定要透過房屋仲介、房東不接受外國人、需要日本保證人、第一次必須繳大約半年份租金的高額費用、傢具必須要購買等等。
以下提供幾種房型,全都附有家具等生活必須用品,馬上就可入住,學生可參考。
如果是初次到日本留學、遊學或打工遊學,可以的話,建議在熟悉居住環境之前先住學生宿舍、學生會館等,等熟悉後再另找適合自己的住處。
根據統計,外國留學生75%居住一般公寓或套房,居住學生宿舍的大約14%,每月房租約8成為6萬日圓以下。
留學、遊學簽証
(1)赴日留學或就讀語文學校,不適用免簽證入境日本。出國之前請申請留學簽證。
(2)凡就讀正規學校或日本語學校申獲「留學簽証」者,每次在留效期為2年或1年,期滿可憑在學証明書等申請延期。
(3)持一般短期停留簽証入境後考上大學者,原則可向入出國管理局申請變更為「留學簽証」。
(4)在學期間短期返國者,憑有效在留卡可再入境,無須另申請再入國許可。
(5)專修學校、專門課程畢業(取得專門士稱號)或大學以上畢業,希望留在日本就業者,可由畢業學校推薦,申請「特定活動」在留資格,停留期限為6個月,可申請延長一次,最長可達一年。
日本留學簽證制度簡介
相當於簽證的制度,在日本則是「在留資格」,在在留資格裡能夠在日本教育機構就學的在留資格為「留學」,因此,一般所謂的取得日本留學簽證,就是要取得留學的在留資格。
根據日本2010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修訂版「入國管理法」,留學生的在留資格統一為「留學」,「就學」在留資格已取消。
能夠申請留學在留資格的日本教育機構
學校 在留資格 在留期間(停留期間) 研究所 留學 4年3個月、4年、3年3個月、3年、2年3個月、2年、1年3個月、1年、6個月或3個月 大學 短期大學 專門學校 高等專門學校 大學別科 交換留學(1年以內) 日本語學校
換句話說,預定在日本就讀三個月以上的學生必須申請留學簽證。三個月以內短期遊學者可利用觀光簽證。
留學簽證申請前之準備以留學、依親、結婚、應聘、研修及表演等目的進入日本者,必須先由日本入國管理局取得「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」。 領到此證明書之後,申請人或代理人再前來交流協會申請留學簽證。
留學簽證申請所需資料
工作天
審查結果如無問題,於申請之次日下午可領證。但遇假日則順延。
手續費
900元。
在留期間(停留期間)
視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上申請及規定之在日滯留時間而定。可參考上述表格。
代理申請及領取
除了申請人本人,交流協會認可的旅行社、個人或學校皆可代理申請及領取。個人代理時,除以上簽証申請時必需資料以外,必須提出申請人填寫的委任書(本所制定之格式)及代理者的身分証。
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間
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。簽證申請人須在該證明書有效期內在交流協會申辦簽證,並入境日本,逾期自動作廢。